星期二, 5月 17, 2005

政論:按指紋為什麼侵犯人權?

政府將從七月一日起實施全民按捺指紋政策,不僅招致強烈反彈,連「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的民間委員也全體反對,並不排除集體向行政院請辭。而呂副總統也表示,換發新身份證時強迫按指紋有違憲之虞。

雖然「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的民間委員與呂副總統言之鑿鑿,但是很多人還是搞不懂為什麼要求全民按指紋,並用這個資料庫來查緝罪犯有侵犯到人權。

全民按捺指紋政策之所以侵犯人權在於你不提供指紋的權力被剝奪

在美國,除非有相當的犯罪嫌疑(PROBABLE CAUSE),政府不能強迫你提供任何個人資料,侵犯你不提供資料的自由。當然啦,如果你自願提供資料配合調查就沒有侵犯人權的問題。

我覺得按指紋政策如果能夠變成「志願」的,會比較沒有爭議,不然我也覺得有違憲之虞。

--end--

2 Comments:

Anonymous 匿名 said...

"全民按捺指紋政策之所以侵犯人權在於你不提供指紋的權力被剝奪。"

完全同意,如果強迫全民按指紋的政策通過,此刻政府的侵犯人權被合理化了,下一刻人民就再沒有畫界限的可能,開了一角,政府的權力就可能無限制擴大,很可怕。

M

6:08 下午  
Blogger 酥餅 said...

的確,完全同意。

6:11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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