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5月 18, 2005

政論:再談強迫按指紋侵犯人權

贊成內政部按指紋政策的人大概持兩種說法,第一、只有壞人的人權被侵犯,第二、指紋資料庫將有助於犯罪偵察改善治安。

先說第一點,之前我已經寫了一篇網誌說明強迫按指紋之所以侵犯人權主要在於個人不提供指紋的自由被剝奪。由這個觀點看,所有人的人權都被侵犯了,並沒有好人壞人的分別。

再說第二點,這次強迫按指紋的法源是戶籍法,也就是說,收集之後的指紋資料庫是屬於戶政資料,按照目前的刑事訴訟法與其他相關規定,就算建立了指紋資料庫警方也不能任意拿來當作犯罪偵察的工具。

除非刑事訴訟法及其他相關配套的法律都一起修訂,否則因為「望治心切」願意放棄自己權力的朋友恐怕也要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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